自我声明
本店铺为个人经营,从事零星小额交易活动,无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。
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,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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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营地
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上海北路9号楼407
资质荣誉
网络经营许可证
个体经营许可证
国际商业美术资格证书